依据《税务注册解决主张》(邦度税务总局令2003第7号)、《邦度税务总局合于进一步圆满税务注册解决相合题目的告示》(邦度税务总局告示2011年第21号)规则,截至2025年05月31日,下列征税人已被邦度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认定为非寻常征税人(详睹附件),现予以告示。其应征税款仍由主管税务构造按《中华公民共和邦税收征收解决法》及原本践细则相合规则探求追征。
附件:邦度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非寻常户认定告示(2025年5月).xls